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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24-02-20 04:49

  本报讯 (岳旭 孙超群) 《徐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管理规定(试行)》近日发布,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该市将进一步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土地和规划业务融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内容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以及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核验并出具验收意见。

  新发布的“规定”共16条,分别明确了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要件、核验内容、核验程序、分期验收、核验标准、法律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建设项目的规划土地核验。

  “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的业务融合,优化了核验程序,明确了建筑间距等核验允许误差,细化了分期核验的办理原则和要求,推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其中,明确规划土地核验的内容是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要求的内容;规定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核验程序分为申请与受理、内业审查、现场核验、领导审批、出具意见5个环节。

  在分期验收方面,“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书面申请,经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后,允许建设项目分期办理规划土地核验,并明确了分期验收的原则和要求。在核验标准方面,明确了总平面布置、建筑密度等核验标准,其中明确实测建筑间距、建筑物长宽尺寸、建筑退线等与规划许可要求数值相比,允许误差为±0.2米。

  “为推动‘规定’落实落细,我局成立建设项目‘多验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持续开展‘走出去、上门办’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更优质服务。”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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